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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发表时间2023-11-24 作者: 新闻中心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35,673,811.36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数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0.25元利润(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5,973,215股,计算合计拟分配利润10,899,330.38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所处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其发展与电力工业的发展紧密相连,与宏观经济周期存在一定的关联性。2022年,受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国内经济稳步的增长步伐放缓,据国家统计局发布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GDP同比增长3.0%。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完成7,208亿元,同比增长22.8%;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完成5,012亿元,同比增长2.0%。“十四五”期间,国网规划建设特高压工程“24交14直”,其中,2022年计划开工“10交3直”,实际开工“4交0直”,投资建设不及预期。

  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至2022年末,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共有55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443.97亿元,同比略有下降。已投运城轨交通线种,其中,地铁占比略有下降,市域快轨增长较快,中运能城轨交通系统稳步发展,新型低运能城轨交通系统研制成功并开工建设,城轨交通多制式协调发展。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电力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聚焦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特高压、工业自动化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成套设备、解决方案及运维服务。

  公司拥有完整的电力设备产品链,产品电压等级涵盖0.4kV-1100kV,基本的产品包括:智能电网成套开关设备、特高压/超高压/高压电力电容器组成套装置、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母线、电力电子产品、智能元件、变压器等全系列产品、基于大数据的全寿命周期解决方案和运维服务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轨道交通、五大发电集团、重大工业用户、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为广大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超过20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深耕电网市场,自1999年进入电网领域至今,已为南方电网、国家电网提供服务超过23年,产品集高、中、低压输配电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一体,主要产品有:10-20kV中压开关柜、10kV环网柜及自动化成套设备(含环保气体、SF6、真空、常压密封、固体绝缘等多种灭弧方式,弹簧或者永磁多种操作机构)、10kV柱上开关自动化成套设备、10-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C-GIS)、126-252kV高压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400V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自动化终端、配电箱、耐火母线槽以及电力电子科技类产品等。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智能可靠的产品与供电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两网数字化、智能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打造满足客户需求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坚持合作共赢,构建开放的业务生态,积极支持与发展全球优质供应商,同舟共济,携手前行;坚持聚焦电网行业核心技术发展方向,坚定战略投入,保持长期竞争力;加大“二次+智能技术”投入,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电力设备;在电网市场积极开拓集成总包+智能运维的新商业模式。

  自2003年进入轨道交通领域至今,公司产品已服务国内外33个城市、115条轨道交通线路。公司拥有国内最完整的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设备产品链,基本的产品包括:110kV GIS、35kV/25kV C-GIS、10kV成套开关设备、DC1500V/750V牵引成套开关设备、400V成套开关设备、配电箱、变压器、UPS、EPS、智能母线、综合监控系统、能源监控系统、基于大数据的在线监测系统、大容量直流快速充电系统及智能运维系统,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智能化、高可靠、免维护的供电系统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在轨道交通市场开拓了设备总包+智能运维的新商业模式,在2016年中标广州地铁14号线年中标广州地铁十三五新线条线亿元的设备总包+智能运维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已累计确认营业收入18.71亿元,占中标金额的比重为24.24%。

  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电容技术经济指标连续数年排名行业第一,拥有全球先进的特高压电力电容器生产和研发基地,拥有特高压电容器国家级实验研发中心,是电容器行业唯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电力电容器专业制造商,率先参与了我国第一条1000kV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第一条±800kV和第一条±1100kV特高压直流工程建设,已经为超过20个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和20个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提供各种优质产品。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46,511.76万元,同比下降1.36%,收入稳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7.38万元,同比减少2,043.02万元,下降36.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4.68%,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公司营业成本率同比上升1.20%;二是报告期内合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836.28万元,下降52.87%;三是政府补助收入同比减少1,861.73万元,下降56.4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464.30万元,较同期增长420.53%。主要原因是公司成立了应收帐款催收专组,加大了货款催收力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99,534.63万元,较同期增加96,723.68万元。公司现金充足,为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资金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为851,073.86万元,同比增长4.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8,800.60万元,同比增长1.30%,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焯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董监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董监高薪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制定《董事、监事津贴制度》充分结合了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进董事、监事勤勉履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白电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但不包括股票投资、外汇投资、期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单次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下同),累计额度不超过1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以及受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单次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累计额度不超过1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理财资金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但不包括股票投资、外汇投资、期货投资及房地产投资。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单次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累计额度不超过1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以及受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公司高度关注理财等产品的风险控制,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 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选择确定具体合作方,公司管理层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

  2、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

  3、在投资产品存续期,公司财务部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流动性较好的前提下,在规定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徐州汇能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汇能”)、韶关明德电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明德”)、广州泰达创盈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创盈”)、广州市白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安”)、浙江白云浙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变电气”)、佛山云天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智能”)、桂林智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智源”),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1,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徐州汇能、泰达创盈、浙变电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林电容拟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担保额度(具体以银行最终授信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各自的担保管理制度审批每一笔担保,办理必要的手续,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的各子公司(含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经营范围:电器设备、电力自动化仪表研发、销售、技术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销售、安装;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投资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白云电器(徐州)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徐州汇能的资产总额为6,457.15万元,负债总额为5,530.60万元,资产净额为926.5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950.35万元,净利润为-141.48万元。

  4、注册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68号韶关市辉越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科研服务楼一楼102

  7、经营范围:变压器设计、销售、售后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批发、零售:电子元器件、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电气设备;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科技类产品设计服务;公路运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韶关中智德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韶关明德的资产总额为47,740.28万元,负债总额为1,534.17万元,资产净额为46,206.1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562.84万元,净利润为-390.69万元。

  10、与公司关系:韶关中智德源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韶关明德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7、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木材销售;灯具销售;船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对外承包工程;电子元器件零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劳务派遣服务。

  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泰达创盈的资产总额为14,331.91万元,负债总额为12,332.58万元,资产净额为1,999.33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5,333.25万元,净利润为487.72万元。

  7、经营范围: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物业管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销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施工。

  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白云机安的资产总额为5,729.12万元,负债总额为3,979.71万元,资产净额为1,749.4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194.24万元,净利润为103.33万元。

  10、与公司的关系:白云机安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他股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7、经营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维修、售后服务;电力工程承包施工(凭有效《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经营);变压器站建设;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变电气的资产总额为85,794.91万元,负债总额为89,977.63万元,资产净额为-4,182.72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7,039.67万元,净利润为-5,332.4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标准化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佛山云天的资产总额为2,891.42万元,负债总额为1,930.54万元,资产净额为960.8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739.62万元,净利润为-51.42万元。

  10、与公司的关系:鉴于扬新技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白云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扬新技术与公司为关联方。根据佛山云天《公司章程》约定,扬新技术将其持有的佛山云天股权对应股东和所提名董事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行使,且该表决权委托是永久性的,即在佛山云天存续期内长期有效。因此,公司合计控制佛山云天60%的表决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佛山云天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他股东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许可审批项目除外);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生产线管理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许可审批项目除外);电气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咨询;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生产、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高低压电器、电源装置及配件、配电输电装置及配件、工控系统及装置、储能装置及配件(以上范围涉及许可审批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气设备修理、零售(涉及许可审批项目除外);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力设施承修、承装、承试、销售、制造(涉及许可审批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场地租赁;软件开发;电气安装(涉及许可审批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力检测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能源业的投资、开发;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国家放开经营的进出口业务;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桂林智源的资产总额为28,391.94万元,负债总额为7,679.39万元,资产净额为20,712.5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1,055.43万元,净利润为-192.79万元。

  10、与公司的关系:桂林智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电容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桂林电容80.38%股权。

  上述预计担保金额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需要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金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根据下属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对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本次被担保方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3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能满足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53%。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相关审计和审阅工作,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华项目合伙人刘远帅、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周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家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15号及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面值总额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88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560,000.00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869,44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547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948,000.00元(含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052,000.00元。

  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投资74,306.4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5,605.20万元。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38-03-829256),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韶关市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沐溪片区M X0107-01号地块(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占地面积为14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3000平方米,建设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的生产线,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投资进展以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拟将原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中投入的“智能配电三箱、母线槽、干式变压器、智能配电台区”相关产品生产设备变更为“智能配电三箱、母线槽(含铜排)、数据中心配电产品、储能集装箱”相关产品设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仅对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新项目在原项目基地内建设,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涉及关联交易。该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77,904.66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仍为65,605.20万元。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变更、环评等变更手续(如需)。

  公司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通过建设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的生产线及核心部件生产车间,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形成如下产品及产能规模:

  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建成后(运营期为第T+3年-T+10年)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34,099.72万元,年均净利润14,744.63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同时,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变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优化和完善。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因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有关的人员配备、设备安装、现场施工等工作开展未达到预期,因此,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拟继续对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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